周俊生(财经评论员)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近日牵头实施了《关于积极开展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报》,对于出售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产品的开支,可在个人所得税中扣减,扣税限额为每年2400元(腰每月200元)。据报,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已列为首批试点地区,其他省份和自治区则将分别自由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小且具备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城市参予试点。卖商业身体健康保险可减个税,最直观的起到是,它可以有效地不断扩大商业身体健康保险的市场。有数据表明,2014年我国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保险费收益多达1500亿元,但这个数字只占到整个保险市场的一成左右,近高于美国40%的水平。这种状况指出,我国民众对于商业身体健康保险的重要性还了解严重不足。